中新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 袁秀月)近期,美国公司旗下的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一跃成为火爆全球的现象级应用。
作为一项新兴的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正在以其强劲的力量影响周遭的世界。在人们因其产生好奇、兴奋抑或担忧、抵触等情绪时,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法律问题,警惕相关的法律风险亦显得尤为重要。
生成的内容属于谁?它能拥有作者身份吗
目前来看,人们应用的场景很广泛,包括写邮件、视频脚本、文案、代码、诗、论文等等。
国外一项对100多名教育工作者和1000多名学生展开的调查显示,超过89%的学生使用来帮助完成家庭作业。也有研究者用它来撰写学术论文,为此多家学术期刊更改编辑规则,禁止将列为合著者。
那么,在法律上,能拥有作者身份吗?它生成文本内容的著作权属于谁?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伟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我国《著作权法》所称“作者”,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AI并非我国《著作权法》的“作者”,因此目前很难依据法律直接赋予以作者身份。即便对于少数明确通过立法承认AI生成内容可以获得版权保护的国家,其通常也是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或为生成过程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赋予作者身份。
此外他提到,也要看计算机软件开发者与用户之间的协议约定。比如,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划分问题可从其服务条款了解一二。
根据的使用条款,只要该用户遵守使用条款(其中包括某些使用限制),就会将其在输出内容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让给提供输入内容的用户。然而,由于机器学习的特性,不同用户可能会从AI中获得相同或类似的输出内容,而根据条款,只有独有的“输出内容”的权利才能够转让。
因此这种输出内容的转让需要排除呈现给其他用户的结果,而该等限制会造成输出内容著作权的的不确定性,且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更加不明朗。
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能当做原创作品吗?
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内容创作,这并非新鲜事,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内容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甚至还出现AI画作获奖的案例。
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能当做原创作品吗?李伟华表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理论上来讲,无论自然人所创作的内容,还是等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只要能满足前述构成要件都可以构成作品。
不过,目前,中国法律并未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可以构成作品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对此存在不同理解。对此李伟华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只要满足《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构成要件,应当被赋予版权保护。
“因为这些看似属于计算机或人工智能创作的内容,根本上还是人类智慧产生的结果,计算机或人工智能不过是在依据人类事先设定的程序、内容或算法进行计算和输出而已。”他说。
还有哪些法律风险?
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崭新的法律问题,对于普通的用户而言,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在李伟华看来,首先是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为是在大量不同的数据集上训练出来的大型语言模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可能导致该模型在向用户提供回复时过度借鉴他人的作品,从而引起侵权纠纷。
李伟华提醒,作为用户应当意识到这一风险,并考虑通过避免限缩聊天请求等可行措施,来避免或限制获得趋于精确、狭义的可能来自特定作品的输出内容。
其次是数据合规风险。的使用条款规定了对任何用户输入和输出内容拥有广泛使用权以改善。在此基础上,若用户在输入请求时,输入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未匿名化处理),则有侵害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风险。
因此用户在使用时,应对所有可能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或避免键入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最后是泄露商业秘密及违背保密义务的风险。李伟华解释,用户可能在无防备无警觉的情况下,在提交请求时输入涉密信息。的使用条款并未对用户可能输入的机密信息提供任何保护。相反,使用条款规定了对任何用户输入和输出内容拥有广泛使用权以改善,但允许用户与取得联系,选择不允许将相关内容用于此类目的。
因此,用户尤其是负有保密义务的用户在使用和类似的人工智能工具时,应当注意采取措施,以免出现泄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