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梁建章发文称:应当对失业者征收失业税,要让他们明白躺平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与其抱怨生活的不易,还不如找到一份工作,不要在乎钱多钱少,只要好好干,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甜!你觉得这位教授的发言合理吗?请结合当今中国社会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阐述。
以“通过征收失业税来鼓励人们积极寻找工作”这种方式促使人们重新开始工作,这种方式是否挟带着强制性?因为人们是因为害怕被迫交纳失业税才去工作。
但是梁建章教授的“通过征收失业税来鼓励人们积极寻找工作”旨在让失业者交纳失业税,而让已经失业者还要再交失业税这本身就是一种雪上加霜的行为,因为很多失业者不是因为想躺平,才不去工作,而是因为近年来国内大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劣导致公司倒闭或者财政拮据不得不裁员这种原因才丢失了工作,而又因为上述原因,导致这些被迫失业的人群很难在短期内找到新的适合自己专业且符合自己最低预期的工作,而又不能放弃自己的专业领域的特长和经验,重新跨行去做其它不符合自己专业知识技能,并且还可能是更枯燥的工资也很低的工作,如果这样,那么一个人耗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和大量金钱和精力为自己塑造的专业能力不就浪费了吗?并且连投资的成本都无法挽回,因此基于上述原因他们才很长时间无法重新工作。而因为没有很快找到工作导致经济本身就拮据,那么这种情况下再征收“失业税”肯定是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的。
如果征收失业税有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并且肯定会加重大部分失业者的经济负担,那么关于梁建章教授的征收失业税的言论,我们该如何客观看待呢?请详细阐述。
对于梁建章教授的征收失业税的言论,上面我们提到对于那些被迫失去工作而又在短期内无法找到工作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在这一点事我与你的观点一致,但是,我还认为,他的言论如果是针对那些“躺平者”们,就是那些无论经济条件好与差,就是不愿意工作的人,我觉得也是有问题的。我的质疑基于以下理由:我们作为人,有着特定的基本自然权利,其中一点就是“自主权”,我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去工作,以及在我们能力范围内自由选择从事何种工作,而不是由政府或其他组织通过某种惩罚性政策或手段来迫使我们去工作,甚至不是我们自愿选择的工作,这种行为其实是在剥夺我们作为人的自主选择权,因此,我认为梁建章教授的言论即使只针对散漫的“躺平者”们,也是不合理的,有问题的。对于我这个观点,请你作出详细分析。